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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庄公二十五年 谷梁赤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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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庄公二十五年
    【经】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传】其不名,何也?天子之命大夫也。
    【经】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传】言日言朔,食正朔也。
    【经】鼓,用牲于社。
    【传】鼓,礼也。用牲,非礼也。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诸侯置三麾,陈三鼓三兵。大夫系门,士系柝。言充其阳也。
    【经】伯姬归于杞。
    【传】其不言逆,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
    【经】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传】高下有水灾曰大水。既戒鼓而骇众,用牲可以已矣。救日以鼓兵,救水以鼓众。
    【经】冬,公子友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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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梁赤

谷梁赤,战国经学家。名或作喜、寘、俶,字子始,山东省菏泽定陶人。相传为子夏弟子。治《春秋》,初仅口说流传,至谷梁赤,为《春秋》残亡,多所遗失,乃为经作传,称《春秋谷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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