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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庄公三年 谷梁赤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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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庄公三年
    【经】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
    【传】溺者何也?公子溺也。其不称公子何也?恶其会仇仇而伐同姓,故贬而名之也。
    【经】夏,四月,葬宋庄公。
    【传】月葬,故也。
    【经】五月,葬桓王。
    【传】传曰,改葬也。改葬之礼,缌,举下,缅也。或曰,郄尸以求诸侯。天子志崩不志葬,必其时也。何必焉?举天下而葬一人,其义不疑也。志葬,故也,危不得葬也。曰,近不失崩,不志崩,失天下也。独阴不生,独阳不生,独天不生,三合然后生。故曰,母之子也可,天之子也可。尊者,取尊称焉;卑者,取卑称焉。其曰王者,民之所归往也。
    【经】秋,纪季以酅入于齐也。
    【传】酅,纪之邑也。入于齐者,以携事齐也。入者,内弗受也。
    【经】冬,公次于郎。
    【传】次,止也,有畏也,欲救纪而不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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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梁赤

谷梁赤,战国经学家。名或作喜、寘、俶,字子始,山东省菏泽定陶人。相传为子夏弟子。治《春秋》,初仅口说流传,至谷梁赤,为《春秋》残亡,多所遗失,乃为经作传,称《春秋谷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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