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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文公十七年 左丘明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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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公十七年
      【经】
      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
      齐侯伐我西鄙。
      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穀。诸侯会于扈。
      秋,公至自穀。
      冬,公子遂如齐。
      【传】
      十七年春,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卿不书,失其所也。
      夏四月癸亥,葬声姜。有齐难,是以缓。
      齐侯伐我北鄙。襄仲请盟。六月,盟于穀。
      晋侯蒐于黄父,遂复合诸侯于扈,平宋也。公不与会,齐难故也。书曰“诸侯”,无功也。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馀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齐。四年二月壬戌,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其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秋,周甘歜败戎于邥垂,乘其饮酒也。
      冬十月,郑大子夷、石楚为质于晋。
      襄仲如齐,拜穀之盟。复曰:“臣闻齐人将食鲁之麦。以臣观之,将不能。齐君之语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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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丘明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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