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四书五经 > 五经 > 春秋 > 春秋左传 > 卷五:《僖公》 >
弟子规

僖公七年 左丘明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僖公七年
      【经】
      七年春,齐人伐郑。
      夏,小邾子来朝。郑杀其大夫申侯。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甯母。
      曹伯班卒。
      公子友如齐。
      冬,葬曹昭公。
      【传】
      七年春,齐人伐郑,孔叔言于郑伯曰:“谚有之曰:‘心则不竞,何惮于病。’既不能强,又不能弱,所以毙也。国危矣,请下齐以救国。”公曰:“吾知其所由来矣。姑少待我。”对曰:“朝不及夕,何以待君?”
      夏,郑杀申侯以说于齐,且用陈辕涛涂之谮也。
      初,申侯,申出也,有宠于楚文王。文王将死,与之璧,使行,曰,“唯我知女,女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后之人将求多于女,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无適小国,将不女容焉。”既葬,出奔郑,又有宠于厉公。子文闻其死也,曰:“古人有言曰:‘知臣莫若君。’弗可改也已。”
      秋,盟于甯母,谋郑故也。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于诸侯,诸侯官受方物。
      郑伯使大子华听命于会。言于齐侯曰:“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若君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违此二者,奸莫大焉。”公曰:“诸侯有讨于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对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总其罪人以临之,郑有辞矣,何惧?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夫子华既为大子而求介于大国,以弱其国,亦必不免。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齐侯辞焉。子华由是得罪于郑。
      冬,郑伯请盟于齐。
      闰月,惠王崩。襄王恶大叔带之难。惧不立,不发丧而告难于齐。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左丘明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