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四书五经 > 五经 > 礼记 > 卷四:《檀弓下》 >
弟子规

第三十六章 悼公之母死,哀公为之齐衰。 戴圣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檀弓下·第三十六章
      悼公之母死,哀公为之齐衰。有若曰:“为妾齐衰,礼与?”公曰:“吾得已乎哉?鲁人以妻我。”
      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申祥以告曰:“请庚之。”子皋曰:“孟氏不以是罪予,朋友不以是弃予,以吾为邑长于斯也。买道而葬,后难继也。”
      仕而未有禄者:君有馈焉曰献,使焉曰寡君;违而君薨,弗为服也。
      虞而立尸,有几筵。卒哭而讳,生事毕而鬼事始已。既卒哭,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讳新。”自寝门至于库门。
      二名不偏讳,夫子之母名征在;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

      军有忧,则素服哭于库门之外,赴车不载橐韔。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



  • jiào
    duì
    zhōng
    qǐng
    xiān
    kàn
    zuǒ
    yuán
    wén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戴圣

戴圣(生卒年不详),字次君,祖籍梁国甾县(今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出生于梁国睢阳(今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西汉时期官员、学者、礼学家、汉代今文经学的开创者。后世称其为“小戴”。戴圣与叔父戴德曾跟随后苍学《礼》,两人被后人合称为“大小戴”。汉宣帝时,戴圣以博士参与石渠阁论议,官至九江太守。著作有《礼记》,即《小戴礼记》传为圣编。《汉书》记载成书于汉建初七年(80年)。咸淳三年(1267年),宋度宗赵禥以其籍贯地诏封戴圣为“考城伯”。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