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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四章 孟子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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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告子章句上·第十四章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尽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舍其梧檟,状其樲棘,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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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孟子(约前372年—前289年),姬姓,孟氏,名轲,字号子舆,战国时期邹国(今山东济宁邹城)人。 战国时期著名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地位仅次于孔子,与孔子并称“孔孟”。宣扬“仁政”,最早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 韩愈《原道》将孟子列为先秦儒家继承孔子“道统”的人物,元朝追封孟子为“亚圣公·树宸”,尊称为“亚圣”,《孟子》一书,属语录体散文集,是孟子的言论汇编,由孟子及其弟子共同编写完成,倡导“以仁为本”。 代表作有《鱼我所欲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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