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二十四史 > 明史 > 卷三:《本纪第三》 >
弟子规

第二章 十六年春正月乙卯 张廷玉、万斯同等人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本纪第三太祖三·第二章
      十六年春正月乙卯,大祀天地于南郊。戊午,徐达镇北平。二月丙申,初命天下学校岁贡士于京师。三月甲辰,召征南师还,沐英留镇云南。丙寅,复凤阳、临淮二县民徭赋,世世无所与。

      夏五月庚申,免畿内各府田租。六月辛卯,免畿内十二州县养马户田租一年,滁州免二年。

      秋七月,分遣御史录囚。八月壬申朔,日有食之。九月癸亥,申国公邓镇为征南将军,讨龙泉山寇,平之。

      冬十月丁丑,召徐达等还。十二月甲午,刑部尚书开济有罪诛。

      是年,琉球、占城、西番、打箭炉、暹罗、须文达那入贡。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张廷玉、万斯同等人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