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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四章 洪武十四年 张廷玉、万斯同等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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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纪第二太祖二·第十四章
      十四年春正月戊子,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汤和、傅友德为左、右副将军,帅师讨乃儿不花。命新授官者各举所知。乙未,大祀天地于南郊。壬子,罢天下岁造兵器。癸丑,命公候子弟入国学。丙辰,诏求隐逸。二月庚辰,核天下官田。三月丙戌,大赦。辛丑,颁《五经》、《四书》于北方学校。

      夏四月庚午,徐达率诸将出塞,至北黄河,击破元兵,获全宁四部以归。五月,五溪蛮叛,江夏侯周德兴讨平之。

      秋八月丙子,诏求明经老成之士,有司礼送京师。庚辰,河决原武、祥符、中牟。辛巳,徐达还。九月壬午朔,傅友德为征南将军,蓝玉、沐英为左、右副将军,帅征支南。徐达镇北平。丙午,周德兴移师讨施州蛮,平之。

      冬十月壬子朔,日有食之。癸丑,命法司录囚,会翰林院给事中及春坊官会议平允以闻。甲寅,免应天、太平、应德、镇江、宁国田租。癸亥,分遣御史录囚。己卯,延安侯唐胜宗帅师讨浙东山寇,平之。十一月壬午,吉安侯陆仲亨镇成都。庚戌,赵庸讨广州海寇,大破之。十二月丁巳,命翰林春坊官考驳诸司章奏。戊辰,傅友德大败元兵于白石江,遂下曲靖。壬申,元梁王把匝剌瓦尔密走普宁自杀。

      是年,暹罗、安南、爪哇、朵甘、乌斯藏入贡。以安南寇思明,不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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