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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三章 洪武十三年 张廷玉、万斯同等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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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纪第二太祖二·第十三章
      十三年春正月戊戌,左丞相胡惟庸谋反,及其党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伏诛。癸卯,大祀天地于南郊。罢中书省,废丞相等官,更定六部官秩,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二月壬戌朔,诏举聪明正直、孝弟力田、贤良方正、文学术数之士。发丹符,验天下金谷之数。戊辰,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听致仕,给以诰敕。三月壬辰,减苏、松、嘉、湖重赋十之二。壬寅,燕王隶之国北平。壬子,沐英袭元将脱火赤于亦集乃,擒之,尽降其众。

      夏四月己丑,命群臣各举所知。五月甲午,雷震谨身殿。乙未,大赦。丙申,释在京及临濠屯田输作者。己亥,免天下田租。吏以过误罢者还其职。壬寅,都督濮英进兵赤斤站,获故元豳王亦怜真及其部曲而还。是月,罢御史台。命从征士卒老疾者许以子代,老而无子及寡妇,有司资遣还。六月丙寅,雷震奉天门,避正殿省愆。丁卯,罢王府工役。丁丑,置谏院官。

      秋八月,命天下学校师生,日给廪膳。九月辛卯,景川侯曹震、营阳侯杨璟、永城侯恭显屯田北平。乙巳,天寿节,始受群臣朝贺,赐宴于谨身殿,后以为常。丙午,置四辅官,告于太庙。以儒士王本、杜佑、龚斅、杜斅、赵民望、吴源为春、夏官。是月,诏陕西卫军以三分之二屯田。安置翰林学士承旨宋濂于茂州,道卒。

      冬十一月乙未,徐达还。丙午,元平章完者不花、乃儿不花犯永平,指挥刘广战没,千户王辂击败之,擒完者不花。十二月,天下府州县所举士至者八百六十余人,授官有差。南雄侯赵庸镇广东,讨阳春蛮。

      是年,琉球、日本、安南、占城、真腊、爪哇入贡,日本以无表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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