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二十四史 > 后汉书 > 卷二:《显宗孝明帝纪》 >
弟子规

第十四章 永平十二年 范晔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显宗孝明帝纪·第十四章
      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于是置永昌郡,罢益州西部都尉。

      夏四月,遣将作谒者王吴修汴渠,自荥阳至于千乘海口。

      五月丙辰,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流民无名数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无家属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诏曰:昔曾、闵奉亲,竭欢致养;仲尼葬子,有棺无椁。丧贵致哀,礼存宁俭。今百姓送终之制,竞为奢靡。生者无担石之储,而财力尽于坟土。伏腊无糟糠,而牲牢兼于一奠。糜破积世之业,以供终朝之费,子孙饥寒,绝命于此,岂祖考之意哉!又车服制度,恣极耳目。田荒不耕,游食者众。有司其申明科禁,宜于今者,宣下郡国。

      秋七月乙亥,司空伏恭罢。乙未,大司农牟融为司空。

      冬十月,司隶校尉王康下狱死。

      是岁,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