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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二章 冬至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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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仪中·第十二章
      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绝事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都百官皆衣绛,至立春。诸王时变服,执事者先后其时皆一日。

      日冬至、夏至,阴阳晷景长短之极,微气之所生也。故使八能之士八人,或吹黄钟之律间竽;或撞黄钟之钟;或度晷景,权水轻重,水一升,冬重十三两;或击黄钟之磬;或鼓黄钟之瑟,轸间九尺,二十五弦,宫处于中,左右为商、徵、角、羽;或击黄钟之鼓。先之三日,太史谒之。至日,夏时四孟,冬则四仲,其气至焉。

      先气至五刻,太史令与八能之士即坐于端门左塾。大予具乐器,夏赤冬黑,列前殿之前西上,钟为端。守宫设席于器南,北面东上,正德席,鼓南西面,令晷仪东北。三刻,中黄门持兵,引太史令、八能之士入自端门,就位。二刻,侍中、尚书、御史、谒者皆陛。一刻,乘舆亲御临轩,安体静居以听之。太史令前,当轩溜北面跪。举手曰:“八能之事以备,请行事。”制曰“可”。太史令稽首曰“诺”。起立少退,顾令正德曰:“可行事。”正德曰“诺”。皆旋复位。正德立,命八能士曰:“以次行事,间音以竽。”八能曰“诺”。五音各三十为阕。正德曰:“合五音律。”先唱,五音并作,二十五阕,皆音以竽。讫,正德曰:“八能士各言事。”八能士各书板言事。文曰:“臣某言,今月若干日甲乙日冬至,黄钟之音调,君道得,孝道褒。”商臣、角民、徵事、羽物,各一板。否则召太史令各板书,封以皁囊,送西陛,跪授尚书,施当轩,北面稽首,拜上封事。尚书授侍中常侍迎受,报闻。以小黄门幡麾节度。太史令前白礼毕。制曰“可”。太史令前,稽首曰“诺”。太史命八能士诣太官受赐。陛者以次罢。日夏至礼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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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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