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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光禄勋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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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官二·光禄勋
      光禄勋,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宫殿门户,典谒署郎更直执戟,宿卫门户,考其德行而进退之。郊祀之事,掌三献。丞一人,比千石。

      五官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五官郎。五官中郎,比六百石。本注曰:无员。五官侍郎,比四百石。本注曰:无员。五官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无员。凡郎官皆主更直执戟,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唯议郎不在直中。

      左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左署郎。中郎,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皆无员。

      右中朗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右署郎。中朗,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皆无员。

      虎贲中朗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虎贲宿卫。左右仆射、左右陛长各一人,比六百石。本注曰:仆射,主虎贲郎习射。陛长,主直虎贲,朝会在殿中。虎贲中郎,比六百石。虎贲侍郎,比四百石。虎贲郎中,比三百石。节从虎贲,比二百石。本注曰:皆无员。掌宿卫侍从。自节从虎贲久者转迁,才能差高至中郎。

      羽林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羽林郎。羽林郎,比三百石。本注曰:无员。掌宿卫侍从。常选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凡六郡良家补。本武帝以便马从猎,还宿殿陛岩下室中,故号岩郎。

      羽林左监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羽林左骑。丞一人。

      羽林右监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羽林右骑。丞一人。

      奉车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掌御乘舆车。

      驸马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掌驸马。

      骑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本监羽林骑。

      光禄大夫,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凡大夫、议郎皆掌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令所使。凡诸国嗣之丧,则光禄大夫掌吊。

      太中大夫,千石。本注曰:无员。

      中散大夫,六百石。本注曰:无员。

      谏议大夫,六百石。本注曰:无员。

      议郎,六百石,本注曰:无员。

      谒者仆射一人,比千石。本注曰:为谒者台率,主谒者,天子出,奉引。古重习武,有主射以督录之。故曰仆射。常侍谒者五人,比六百石。本注曰:主殿上时节威仪。谒者三十人。其给事谒者,四百石。其灌谒者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问。将、大夫以下之丧,掌使吊。本员七十人,中兴但三十人。初为灌谒者,满岁为给事谒者。

      右属光禄勋。本注曰:职属光禄者,自五官将至羽林右监,凡七署。自奉车都尉至谒者,以文属焉。旧有左右曹,秩以二千石,上殿中,主受尚书奏事,平省之。世祖省,使小黄门郎受事,车驾出,给黄门郎兼。有请室令,车驾出,在前请所幸,徼车迎白,示重慎。中兴但以郎兼,事讫罢,又省车、户、骑凡三将,及羽林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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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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