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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二十五章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燿德不观兵。 司马迁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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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本纪·第二十五章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燿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於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脩之,使之务利而辟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不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於戎狄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遵脩其绪,脩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不忝前人。至于文王、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无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不忍,䜣载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故先王非务武也,劝恤民隐而除其害也。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顺祀也,有不祭则脩意,有不祀则脩言,有不享则脩文,有不贡则脩名,有不王则脩德,序成而有不至则脩刑。於是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於是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命,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有不至,则增脩於德,无勤民於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吾闻犬戎树敦,率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王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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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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