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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六十一章 法冠 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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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舆服志·第六十一章
      法冠,一名柱后,或谓之獬豸冠。高五寸,以縰为展筒。铁为柱卷,取其不曲挠也。侍御史、廷尉正监平,凡执法官皆服之。或谓獬豸神羊,能触邪佞。《异物志》云:“北荒之中,有兽名獬豸,一角,性别曲直。见人斗,触不直者。闻人争,咋不正者。楚王尝获此兽,因象其形以制衣冠。”胡广曰:“《春秋左氏传》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曰‘南冠而絷者谁也’?南冠即楚冠。秦灭楚,以其冠服赐执法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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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

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李淳风、敬播、令狐德棻、来济、陆元仕、刘子翼、卢承基、李义府、薛元超、上官仪、崔行功、辛丘驭、刘胤之、杨仁卿、李延寿、张文恭、李安期和李怀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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