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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四章 王无强时,越兴师北伐齐,西伐楚,与中国争强。 司马迁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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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越王勾践世家·第十四章
      王无强时,越兴师北伐齐,西伐楚,与中国争强。当楚威王之时,越北伐齐,齐威王使人说越王曰:“越不伐楚,大不王,小不伯。图越之所为不伐楚者,为不得晋也。韩、魏固不攻楚。韩之攻楚,覆其军,杀其将,则叶、阳翟危;魏亦覆其军,杀其将,则陈、上蔡不安。故二晋之事越也,不至于覆军杀将,马汗之力不效。所重于得晋者何也?”越王曰:“所求于晋者,不至顿刃接兵,而况于攻城围邑乎?愿魏以聚大梁之下,愿齐之试兵南阳莒地,以聚常、郯之境,则方城之外不南,淮、泗之间不东,商、于、析、郦、宗胡之地,夏路以左,不足以备秦,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则齐、秦、韩、魏得志于楚也,是二晋不战而分地,不耕而获之。不此之为,而顿刃于河山之间以为齐秦用,所待者如此其失计,奈何其以此王也!”齐使者曰:“幸也越之不亡也!吾不贵其用智之如目,见豪毛而不见其睫也。今王知晋之失计,而不自知越之过,是目论也。王所待于晋者,非有马汗之力也,又非可与合军连和也,将待之以分楚众也。今楚众已分,何待于晋?”越王曰:“奈何?”曰:“楚三大夫张九军,北围曲沃、于中,以至无假之关者三千七百里,景翠之军北聚鲁、齐、南阳,分有大此者乎?且王之所求者,斗晋楚也;晋楚不斗,越兵不起,是知二五而不知十也。此时不攻楚,臣以是知越大不王,小不伯。复雠、庞、长沙,楚之粟也;竟泽陵,楚之材也。越窥兵通无假之关,此四邑者不上贡事于郢矣。臣闻之,图王不王,其敝可以伯。然而不伯者,王道失也。故愿大王之转攻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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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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