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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应劭第七章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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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应劭第七章
      《尚书》称“天秩有礼,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而孙卿亦云:“凡制刑之本,将以禁暴恶,且惩其末也,凡爵列、官秩、赏庆、刑威,皆以类相从,使当其实也。”若德不副位,能不称官,赏不酬功,刑不应罪,不祥莫大焉。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百王之定制,有法之成科。高祖入关,虽尚约法,然杀人者死,亦无宽降。夫时化则刑重,时乱则刑轻。《书》曰“刑罚时轻时重”,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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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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