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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杨胡朱梅云传·胡建第一章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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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胡朱梅云传·胡建第一章
      字子孟,河东人也。孝武天汉中,守军正丞,贫亡车马,常步与走卒起居,所以尉荐走卒,甚得其心。时监军御史为奸,穿北军垒垣以为贾区,建欲诛之,乃约其走卒曰:“我欲与公有所诛,吾言取之则取,斩之则斩。”于是当选士马日,监御史与护军诸校列坐堂皇上,建从走卒趋至堂皇下拜谒,因上堂皇,走卒皆上。建指监御史曰:“取彼。”走卒前曳下堂皇。建曰:“斩之。”遂斩御史。护军诸校皆愕惊,不知所以。建亦已有成奏在其怀中,遂上奏曰:“臣闻军法,立武以威众,诛恶以禁邪。今监御史公穿军垣以求贾利,私买卖以与士市,不立刚毅之心,勇猛之节,亡以帅先士大夫,尤失理不公。用文吏议,不至重法。《黄帝李法》曰:‘壁垒已定,穿窬不由路,是谓奸人,奸人者杀。’臣谨按军法曰:‘正亡属将军,将军有罪以闻,二千石以下行法焉。’丞于用法疑,执事不诿上,臣谨以斩,昧死以闻。”制曰:“《司马法》曰‘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何文吏也?三王或誓于军中,欲民先成其虑也;或誓于军门之外,欲民先意以待事也;或将交刃而誓,致民志也。’建又何疑焉?”建由是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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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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