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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臧洪第三章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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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虞傅盖臧列传·臧洪第三章
      中平末,弃官还家,太守张超请为功曹。时,董卓弑帝,图危社稷。洪说超曰:“明府历世受恩,兄弟并据大郡。今王室将危,贼臣虎视,此诚义士效命之秋也。今郡境尚全,吏人殷富,若动桴鼓,可得二万人。以此诛除国贼,为天下唱义,不亦宜乎!”超然其言,与洪西至陈留,见兄邈计事。邈先谓超曰:“闻弟为郡,委政臧洪,洪者何如人?”超曰:“臧洪海内奇士,才略智数不比于超矣。”邈即引洪与语,大异之。乃使诣兗州刺史刘岱、豫州刺史孔亻由,遂皆相善。邈既先有谋约,会超至,定议,乃与诸牧守大会酸枣。设坛场,将盟,既而更相辞让,莫敢先登,咸共推洪。洪乃摄衣升坛,操血而盟曰:“汉室不幸,皇纲失统,贼臣董卓,乘衅纵害,祸加至尊,毒流百姓。大惧沦丧社稷,剪覆四海。兗州刺史岱、豫州刺史亻由、陈留太守邈、东郡太守瑁、广陵太守超等,纠合义兵,并赴国难。凡我同盟,齐心一力,以致臣节,陨首丧元,必无二志。有渝此盟,俾坠其命,无克遗育。皇天后土,祖宗明灵,实皆鉴之。”洪辞气慷慨,闻其言者,无不激扬。自是之后,诸军各怀迟疑,莫适先进,遂使粮储单竭,兵众乖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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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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