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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盖勋第七章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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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虞傅盖臧列传·盖勋第七章
      及帝崩,董卓废少帝,杀何太后,勋与书曰:“昔伊尹、霍光权以立功,犹可寒心,足下小丑,何以终此?贺者在门,吊者在庐,可不慎哉!”卓得书,意甚惮之。征为议郎。时,左将军皇甫嵩精兵三万屯扶风,勋密相要结,将以讨卓。会嵩亦被征,勋以众弱不能独立,遂并还京师。自公卿以下,莫不卑下于卓,唯勋长揖争礼,见者皆为失色。卓问司徒王允曰:“欲得快司隶校尉。谁可作者?”允曰:“唯有盖京兆耳。”卓曰:“此人明智有余,然不可假以雄职。”乃以为越骑校尉。卓又不欲令久典禁兵,复出为颍川太守。未及至郡,征还京师。时,河南尹朱俊为卓陈军事。卓折俊曰:“我百战百胜,决之于心,卿勿妄说,且污我刀。”勋曰:“昔武丁之明,犹求箴谏,况如卿者,而欲杜人之口乎?”卓曰:“戏之耳。”勋曰:“不闻怒言可以为戏?”卓乃谢俊。勋虽强直不屈,而内厌于卓,不得意,疽发背卒,时年五十一。遗令勿受卓赙赠,卓欲外示宽容,表赐东园秘器帽襚,送之如礼。葬于安陵。子顺,官至永阳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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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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