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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虞诩第四章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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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虞傅盖臧列传·虞诩第四章
      邓骘兄弟以诩异其议,因此不平,欲以吏法中伤诩。后朝歌贼宁季等数千人攻杀长吏,屯聚连年,州郡不能禁,乃以诩为朝歌长。故旧皆吊诩曰:“得朝歌何衰!”诩笑曰:“志不求易,事不避难,臣之职也。不遇槃根错节何以别利器乎?”始到,谒河内大守马棱。棱勉之曰:“君儒者,当谋谟庙堂,反在朝歌邪?”诩曰:“初除之日,士大夫皆见吊勉。以诩讠寿之,知其无能为也。朝歌者,韩、魏之郊,背太行,临黄河,去敖仓百里,而青、冀之人流亡万数。贼不知开仓招众,劫库兵,守城皋,断天下右臂,此不足忧也。今其众新盛,难与争锋。兵不厌权,愿宽假辔策,勿令有所拘阂而已。”及到官,设令三科以募求壮士,自掾史以下各举所知,其攻劫者为上,伤人偷盗者次之,带丧服而不事家业为不。收得百余人,诩为飨会,悉贳其罪,使入贼中,诱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杀贼数百人。又潜遣贫人能缝者。佣作贼衣,以采綖缝其裾为帜,有出市里者,吏辄禽之。贼由是骇散,咸称神明。迁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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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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