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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二章 绛侯为丞相 司马迁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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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袁盎晁错列传·第二章
      绛侯为丞相,朝罢趋出,意得甚。上礼之恭,常自送之。袁盎进曰:“陛下以丞相何如人?”上曰:“社稷臣。”盎曰:“绛侯所谓功臣,非社稷臣,社稷臣主在与在,主亡与亡。方吕后时,诸吕用事,擅相王,刘氏不绝如带。是时绛侯为太尉,主兵柄,弗能正。吕后崩,大臣相与共畔诸吕,太尉主兵,適会其成功,所谓功臣,非社稷臣。丞相如有骄主色。陛下谦让,臣主失礼,窃为陛下不取也。”后朝,上益庄,丞相益畏。已而绛侯望袁盎曰:“吾与而兄善,今兒廷毁我!”盎遂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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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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