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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二十章 永平十八年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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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显宗孝明帝纪·第二十章
      十八年春三月丁亥,诏曰:其令天下亡命,自殊死已下赎:死罪缣三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五匹;吏人犯罪未发觉,诏书到自告者,半入赎。

      夏四月己未,诏曰:自春已来,时雨不降,宿麦伤旱,秋种未下,政失厥中,忧惧而已。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及流民无名数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理冤狱,录轻系。二千石分祷五岳四渎。郡界有名山大川能兴云致雨者,长吏各洁斋祷请,冀蒙嘉澍。

      六月己未,有星孛于太微。

      焉耆、龟兹攻西域都护陈睦,悉没其众。北匈奴及车师后王围戊己校尉耿恭。

      秋八月壬子,帝崩于东宫前殿。年四十八。遗诏无起寝庙,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帝初作寿陵,制令流水而已,石椁广一丈二尺,长二丈五尺,无得起坟。万年之后,扫地而祭,杅水脯糒而已。过百日,唯四时设奠,置吏卒数人供给洒扫,勿开修道。敢有所兴作者,以擅议宗庙法从事。

      帝遵奉建武制度,无敢违者。后宫之家,不得封侯与政。馆陶公主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谓群臣曰: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则民受其殃,是以难之。故吏称其官,民安其业,远近肃服,户口滋殖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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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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