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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四章 思王刘钧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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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孝明八王列传·第四章
      钧立,多不法,遂行天子大射礼。性隐贼,喜文法,国相二千石不与相得者,辄阴中之。憎怨敬王夫人李仪等,永元十一年,遂使客隗久杀仪家属。吏捕得久,系长平狱。钧欲断绝辞语,复使结客篡杀久。事发觉,有司举奏,钧坐削西华、项、新阳三县。十二年,封钧六弟为列侯。后钧取掖庭出女李娆为小妻,复坐削圉、宜禄、扶沟三县。永初七年,封敬王孙安国为耕亭侯。

      钧立二十一年薨,子怀王竦嗣。立二年薨,无子,国绝。

      永宁元年,立敬王子安寿亭侯崇为陈王,是为顷王。立五年薨,子孝王承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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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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