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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六章 是岁,西羌反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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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萧望之传·第六章
      是岁,西羌反,汉遣后将军征之。京兆尹张敞上书言:“国兵在外,军以夏发,陇西以北,安定以西,吏民并给转输,田事颇废,素无余积,虽羌虏以破,来春民食必乏。穷辟之处,买亡所得,县官谷度不足以振之。愿令诸有罪,非盗受财杀人及犯法不得赦者,皆得以差入谷此八郡赎罪。务益致谷以豫备百姓之急。”事下有司,望之与少府李强议,以为:“民函明阳之气,有好义欲利之心,在教化之所助。尧在上,不能去民欲利之心,而能令其欲利不胜其好义也;虽桀在上,不能去民好义之心,而能令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故尧、桀之分,在于义利而已,道民不可不慎也。今欲令民量粟以赎罪,如此则富者得生,贫者独死,是贫富异刑而法不一也。人情,贫穷,父兄囚执,闻出财得以生活,为人子弟者将不顾死亡之患,败乱之行,以赴财利,求救亲戚。一人得生,十人以丧,如此,伯夷之行坏,公绰之名灭。政教一倾,虽有周、召之佐,恐不能复。古者臧于民,不足则取,有余则予。《诗》曰‘爰及矜人,哀此鳏寡’,上惠下也。又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下急上也。今有西边之役,民失作业,虽户赋口敛以赡其困乏,古之通义,百姓莫以为非。以死救生,恐未可也。陛下布德施教,教化既成,尧、舜亡以加也。今议开利路以伤既成之化,臣窃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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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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