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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荀爽第二章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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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荀韩钟陈列传·荀爽第二章
      延熹九年,太常赵典举爽至孝,拜郎中。对策陈便宜曰:臣闻之于师曰“汉为火德,火生于木,木盛于火,故其德为孝,其象在《周易》之《离》”夫在地为火,在天为日。在天者用其精,在地者用其形。夏则火王,其精在天,温暖之气,养生百木,是其孝也。冬时则废,其形在地,酷烈之气,焚烧山林,是其不孝也。故汉制使天下诵《孝经》,选吏举孝廉。夫丧亲自尽,孝之终也。今之公卿及二千石,三年之丧,不得即去,殆非所以增崇孝道而克称火德者也。往者孝文劳谦,行过乎俭,故有遗诏以日易月。此当时之宜,不可贯之万世。古今之制虽有损益,而谅暗之礼未尝改移,以示天下莫遗其亲。今公卿群寮皆政教所瞻,而父母之丧不得奔赴。夫仁义之行,自上而始。敦厚之俗,以应乎下。传曰“丧祭之礼阙,则人臣之恩薄,背死忘生者众矣”曾子曰“人未有自致者,必也亲丧乎”《春秋传》曰“上之所为,民之归也”夫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故加刑罚。若上之所为,民亦为之,又何诛焉。昔丞相翟方进,以自备宰相,而不敢逾制。至遭母忧,三十六日而除。夫失礼之源,自上而始。古者大丧三年不呼其门,所以崇国厚俗笃化之道也。事失宜正,过勿惮改。天下通丧,可如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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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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