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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四章 元初五年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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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孝安帝纪·第十四章
      五年春正月,越巂夷叛。

      二月壬戌,中山王宪薨。

      三月,京师及郡国五旱,诏禀遭旱贫人。

      夏六月,高句骊与秽貊寇玄菟。

      秋七月,越巂蛮夷及旄牛豪叛,杀长吏。

      丙子,诏曰:旧令制度,各有科品,欲令百姓务崇节约。遭永初之际,人离荒厄,朝廷躬自菲薄,去绝奢饰,食不兼味,衣无二采。比年虽获丰穰,尚乏储积,而小人无虑,不图久长,嫁聚送终,纷华靡丽,至有走卒奴婢被绮谷,著珠玑。京师尚若斯,何以示四远?设张法禁,恳恻分明,而有司惰任,讫不奉行。秋节既立,鸷鸟将用,且复重申,以观后效。

      八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鲜卑寇代郡,杀长吏。冬十月,鲜卑寇上谷。

      十二月丁巳,中郎将任尚有罪,弃市。

      是岁,郡国十四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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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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