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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七章 永初五年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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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孝安帝纪·第七章
      五年春正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丙戌,郡国十地震。

      己丑,太尉张禹免。甲申,光禄勋李脩为太尉。

      二月丁卯,诏省减郡国贡献太官口食,先零羌寇河东,遂至河内。

      三月,诏陇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阳,北地徙池阳,上郡徙衙。夫馀夷犯塞,杀伤吏人。

      闰月丁酉,赦凉州河西四郡。

      戊戌,诏曰:朕以不德,奉郊庙,承大业,不能兴和降善,为人祈福。灾异蜂起,寇贼纵横,夷狄猾夏,戎事不息,百姓匮乏,疲于征发。重以蝗虫滋生,害及成麦,秋稼方收,甚可悼也。朕以不明,统理失中,亦未获忠良以毗阙政。传曰:颠而不扶,危而不持,则将焉用彼相矣。公卿大夫将何以匡救,济斯艰厄,承天诫哉?盖为政之本,莫若得人,褒贤显善,圣制所先。济济多士,文王以宁。思得忠良正直之臣,以辅不逮。其令三公、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诸侯相举贤良方正、不道术、达于政化、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及至孝与众卓异者,并遣诣公车,朕将亲览焉。

      六月甲辰,乐成王巡薨。

      秋七月己巳,诏三公、特进、九卿、校尉,举列将子孙明晓战陈任将帅者。

      九月,汉阳人杜琦、王信叛,与先零诸种羌攻陷上邽城。

      十二月,汉阳太守赵博遣额刺杀杜琦。

      是岁,九州蝗,郡国八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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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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