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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文三王传·梁王刘立第五章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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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三王传·梁王刘立第五章
      哀帝建平中,立复杀人。天子遣廷尉赏、大鸿鼐由持节即讯。至,移书傅、相、中尉曰:“王背策戒,悖暴妄行,连犯大辟,毒流吏民。比比蒙恩,不伏重诛,不思改过,复贼杀人。幸得蒙恩,丞相长史、大鸿胪丞即问。王阳病抵谰,置辞骄嫚,不首主令,与背畔亡异。丞相、御史请收王玺绶,送陈留狱。明诏加恩,复遣廷尉、大鸿胪杂问。今王当受诏置辞,恐复不首实对。《书》曰:‘至于再三,有不用,我降尔命。’傅、相、中尉皆以辅正为职,‘虎兕出于匣,龟玉毁于匮中,是谁之过也?’书到,明以谊晓王。敢复怀诈,罪过益深。傅、相以下,不能辅导,有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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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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