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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王符第十八章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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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王符第十八章
      夫养稂莠者伤禾稼,惠奸轨者贼良民。《书》曰:“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先王之制刑法也,非好伤人肌肤,断人寿命也;贵威奸惩恶,除人害也。故经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诗》刺“彼宜有罪,汝反脱之”。古者唯始受命之君,承大乱之极,寇贼奸轨,难为法禁,故不得不有一赦,与之更新,颐育万民,以成大化。非以养奸活罪,放纵天贼也。夫性恶之民,民之豺狼,虽得放宥之泽,终无改悔之心。旦脱重梏,夕还囹圄,严明令尹,不能使其继绝。何也?凡敢为大奸者,才必有过于众,而能自媚于上者也。多散诞得之财,奉以谄谀之辞,以转相驱,非有第五公之廉直,孰不为顾哉?论者多曰:“久不赦则奸轨炽而吏不制,宜数肆眚以解散之。”此未昭政乱之本源,不察祸福之所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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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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