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二十四史 > 后汉书 > 卷三:《肃宗孝章帝纪》 >
弟子规

第九章 建初七年 范晔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肃宗孝章帝纪·第九章
      七年春正月,沛王辅、济南王康、东平王苍、中山王焉、东海王政、琅邪王宇来朝。

      夏六月甲寅,废皇太子庆为清河王,立皇子肇为皇太子。

      己未,徙广平王羡为西平王。

      秋八月,饮酎高庙,禘祭光武皇帝、孝明皇帝。甲辰,诏曰:《书》云:'祖考来假',明哲之祀。予末小子,质又菲薄,仰惟先帝烝烝之情,前修禘祭,以尽孝敬。朕得识昭穆之序,寄远祖之思。今年大礼复举,加以先帝之坐,悲伤感怀。乐以迎来,哀以送往,虽祭亡如在,而空虚不知所裁,庶或飨之。岂亡克慎肃雍之臣,辟公之相,皆助朕之依依。今赐公钱四十万,卿半之,及百官执事各有差。

      九月甲戌,幸偃师,东涉卷津,至河内。下诏曰:车驾行秋稼,观收获,因涉郡界。皆精骑轻行,无它辎重。不得辄修道桥,远离城郭,遣使逢迎,刺探起居,出入前后,以为烦扰。动务省约,但患不能脱粟瓢饮耳。所过欲令贫弱有利,无违诏书。遂览淇园。己酉,进幸邺,劳飨魏郡守令已下,至于三老、门阑、走卒,赐钱各有差。劳赐常山、赵国吏人,复元氏租赋三岁。辛卯,车驾还宫。诏天下系囚减死一等,勿笞,诣边戍;妻子自随,占著所在;父母同产欲相从者,恣听之;有不到者,皆以乏军兴论。及犯殊死,一切募下蚕室;其女子宫。系囚鬼薪、白粲已上,皆减本罪各一等,输司寇作。亡命赎:死罪入缣二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三匹,吏人有罪未发觉,诏书到自告者,半入赎。

      冬十月癸丑,西巡狩,幸长安。丙辰,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遣使者祠太上皇于历年,以中牢祠萧何、霍光。进幸槐里。岐山得铜器,形似酒樽,献之。又获白鹿。帝曰:上无明天子,下无贤方伯。'人之无良,想怨一方。'斯器亦曷为来哉?又幸长平,御池阳宫,东至高陵,造舟于泾而还。每所到幸,辄会郡县吏人,劳赐作乐。

      十一月,诏劳赐河东守、令、掾以下。

      十二月丁亥,车驾还宫。

      是岁,京师及郡国螟。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