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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郅寿第二章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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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屠刚鲍永郅恽列传·郅寿第二章
      是时,大将军窦宪以外戚之宠,威倾天下。宪尝使门生赍书诣寿,有所请托,寿即送诏狱。前后上书陈宪骄恣,引王莽以诫国家。是时,宪征匈奴,海内供其役费,百宪及其弟笃、景并起第宅,骄奢非法,百姓苦之。寿以府臧空虚,军旅未休,遂因朝会讥刺宪等,厉音正色,辞旨甚切。宪怒,陷寿以买公田诽谤,下吏当诛。侍御史何敞上疏理之曰:“臣闻圣王辟四门,开四聪,延直言之路,下不讳之诏,立敢谏之旗,听歌谣于路,争臣七人,以自鉴照,考知政理,违失人心,辄改更之,故天人并应,传福无穷。臣伏见尚书仆射郅寿坐于台上,与诸尚书论击匈奴,言议过差,及上书请买公田,遂系狱考劾大不敬。臣愚以为寿机密近臣,匡救为职。若怀默不言,其罪当诛。今寿违众正议,以安宗庙,岂其私邪?又台阁平事,分争可否,虽唐、虞之隆,三代之盛,犹谓谔谔以昌,不以诽谤为罪。请买公田,人情细过,可裁隐忍。寿若被诛,臣恐天下以为国家横罪忠直,贼伤和气,忤逆阴阳。臣所以敢犯严威,不避夷灭,触死瞽言,非为寿也。忠臣尽节,以死为归。臣虽不知寿,度其甘心安之。诚不欲圣朝行诽谤之诛,以伤晏晏之化,杜塞忠直,垂讥无穷。臣敞谬豫机密,言所不宜,罪名明白,当填牢狱,先寿僵仆,万死有余。”书奏,寿得减死,论徙合浦。未行,自杀,家属得归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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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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