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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三章 居数年,会更五铢钱 司马迁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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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汲郑列传·第十三章
      居数年,会更五铢钱,民多盗铸钱,楚地尤甚。上以为淮阳,楚地之郊,乃召拜黯为淮阳太守。黯伏谢不受印,诏数彊予,然後奉诏。诏召见黯,黯为上泣曰:“臣自以为填沟壑,不复见陛下,不意陛下复收用之。臣常有狗马病,力不能任郡事,臣原为中郎,出入禁闼,补过拾遗,臣之原也。”上曰:“君薄淮阳邪?吾今召君矣。顾淮阳吏民不相得,吾徒得君之重,卧而治之。”黯既辞行,过大行李息,曰:“黯弃居郡,不得与朝廷议也。然御史大夫张汤智足以拒谏,言足以饰非,务巧佞之语,辩数之辞,非肯正为天下言,专阿主意。主意所不欲,因而毁之;主意所欲,因而誉之。好兴事,舞文法,内怀诈以御主心,外挟贼吏以为威重。公列九卿,不早言之,公与之俱受其僇矣。”息畏汤,终不敢言。黯居郡如故治,淮阳政清。後张汤果败,上闻黯与息言,抵息罪。令黯以诸侯相秩居淮阳。七岁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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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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