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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八章 所谓“受此土”者 司马迁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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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王世家·第十八章
      所谓“受此土”者,诸侯王始封者必受土於天子之社,归立之以为国社,以岁时祠之。《春秋》大传曰:“天子之国有泰社。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方黄。”故将封於东方者取青土,封於南方者取赤土,封於西方者取白土,封於北方者取黑土,封於上方者取黄土。各取其色物,裹以白茅,封以为社。此始受封於天子者也。此之为主土。主土者,立社而奉之也。“朕承祖考”,祖者先也,考者父也。“维稽古”,维者度也,念也,稽者当也,当顺古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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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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