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二十四史 > 史记 > 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 >
弟子规

第五十二章 六年,初,棠公妻好,棠公死,崔杼取之。 司马迁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齐太公世家·第五十二章
      六年,初,棠公妻好,棠公死,崔杼取之。庄公通之,数如崔氏,以崔杼之冠赐人。待者曰:“不可。”崔杼怒,因其伐晋,欲与晋合谋袭齐而不得间。庄公尝笞宦者贾举,贾举复侍,为崔杼间公以报怨。五月,莒子朝齐,齐以甲戌飨之。崔杼称病不视事。乙亥,公问崔杼病,遂从崔杼妻。崔杼妻入室,与崔杼自闭户不出,公拥柱而歌。宦者贾举遮公从官而入,闭门,崔杼之徒持兵从中起。公登台而请解,不许;请盟,不许;请自杀于庙,不许。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听命。近于公宫。陪臣争趣有淫者,不知二命。”公逾墙,射中公股,公反坠,遂弑之。晏婴立崔杼门外,曰:“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己亡,非其私昵nì,谁敢任之!”门开而入,枕公尸而哭,三踊而出。人谓崔杼:“必杀之。”崔杼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