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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七章 弘为人意忌 司马迁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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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津侯主父列传·第七章
      弘为人意忌,外宽内深。诸尝与弘有卻者,虽详与善,阴报其祸。杀主父偃,徙董仲舒於胶西,皆弘之力也。食一肉脱粟之饭。故人所善宾客,仰衣食,弘奉禄皆以给之,家无所馀。士亦以此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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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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