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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二章·庄子 司马迁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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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庄子
      庄子者,蒙人也,名周。周尝为蒙漆园吏,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其学无所不闚,然其要本归於老子之言。故其著书十馀万言,大抵率寓言也。作渔父、盗跖、胠箧,以诋訿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畏累虚、亢桑子之属,皆空语无事实。然善属书离辞,指事类情,用剽剥儒、墨,虽当世宿学不能自解免也。其言洸洋自恣以適己,故自王公大人不能器之。

      楚威王闻庄周贤,使使厚币迎之,许以为相。庄周笑谓楚使者曰:“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大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子亟去,无污我。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
      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亦各从其志也。故曰:“富贵如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岁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举世混浊,清士乃见。岂以其重若彼,其轻若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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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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