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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五十八章 昭公三年,朝晋至河,晋平公谢还之,鲁耻焉。 司马迁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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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鲁周公世家·第五十八章
      昭公三年,朝晋至河,晋平公谢还之,鲁耻焉。四年,楚灵王会诸侯于申,昭公称病不往。七年,季武子卒。八年,楚灵王就章华台,召昭公。昭公往贺,赐昭公宝器;已而悔,复诈取之。十二年,朝晋至河,晋平公谢还之。十三年,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十五年,朝晋,晋留之葬晋昭公,鲁耻之。二十年,齐景公与晏子狩竟,因入鲁问礼。二十一年,朝晋至河,晋谢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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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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