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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概述第三章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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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概述第三章
      安帝时,汝南薛包孟尝,好学笃行,丧母,以致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殴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扫,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昏晨不废。积岁馀,父母惭而还之。后行六年服,丧过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辄复赈给。建光中,公车特征,至,拜侍中。包性恬虚,称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诏赐告归,加礼如毛义,年八十馀,以寿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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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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