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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公孙瓚第十一章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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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虞公孙瓚陶谦列传·公孙瓚第十一章
      是时,旱、蝗,谷贵,民相食。瓚恃其才力,不恤百姓,记过忘善,睚眦必报,州里善士名在其右者,必以法害之。常言“衣冠皆自以职分富贵,不谢人惠。”故所宠爱,类多商贩庸兒。所在侵暴,自姓怨之。于是代郡、广阳、上谷、右北平各杀瓚所置长吏,复与辅、和兵合。瓚虑有非常,乃居于高京,以铁为门。斥去左右,男人七岁以上不得入易门。专侍姬妾,其文簿书记皆汲而上之。令妇人习为大言声,使闻数百步,以传宣教令。疏远宾客,无所亲信,故谋臣猛将,稍有乖散。自此之后,希复攻战。或问其故。瓚曰:“我昔驱畔胡于塞表,埽黄巾于孟津,当此之时,谓天下指麾可定。至于今日,兵革方始,观此非我所决,不如休兵力耕,以救凶年。兵法百楼不攻。今吾诸营楼樐千里,积谷三百万斛,食此足以待天下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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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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