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二十四史 > 史记 > 卷八十七:《李斯列传》 >
弟子规

第二十九章 是时二世在甘泉 司马迁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李斯列传·第二十九章
      是时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优俳之观。李斯不得见,因上书言赵高之短曰:“臣闻之,臣疑其君,无不危国;妾疑其夫,无不危家。今有大臣於陛下擅利擅害,与陛下无异,此甚不便。昔者司城子罕相宋,身行刑罚,以威行之,期年遂劫其君。田常为简公臣,爵列无敌於国,私家之富与公家均,布惠施德,下得百姓,上得群臣,阴取齐国,杀宰予於庭,即弑简公於朝,遂有齐国。此天下所明知也。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如子罕相宋也;私家之富,若田氏之於齐也。兼行田常、子罕之逆道而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韩为韩安相也。陛下不图,臣恐其为变也。”二世曰:“何哉?夫高,故宦人也,然不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絜行脩善,自使至此,以忠得进,以信守位,朕实贤之,而君疑之,何也?且朕少失先人,无所识知,不习治民,而君又老,恐与天下绝矣。朕非属赵君,当谁任哉?且赵君为人精廉彊力,下知人情,上能適朕,君其勿疑。”李斯曰:“不然。夫高,故贱人也,无识於理,贪欲无厌,求利不止,列势次主,求欲无穷,臣故曰殆。”二世已前信赵高,恐李斯杀之,乃私告赵高。高曰:“丞相所患者独高,高已死,丞相即欲为田常所为。”於是二世曰:“其以李斯属郎中令!”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