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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三十三章 元嘉十七年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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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六十·第三十三章
      元嘉十七年,始兴王浚为扬州刺史,宠爱殊异,以为主簿。时顺阳范晔为长史,行州事。晔性颇疏,太祖召璞谓曰:“神畿之政,既不易理。浚以弱年临州,万物皆属耳目,赏罚得失,特宜详慎。范晔性疏,必多不同。卿腹心所寄,当密以在意。彼虽行事,其实委卿也。”璞以任遇既深,乃夙夜匪懈,其有所怀,辄以密启,每至施行,必从中出。晔正谓圣明留察,故深更恭慎,而莫见其际也。在职八年,神州大治,民无谤黩,璞有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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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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