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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七章 林子,字敬士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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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六十·第十七章
      林子,字敬士,田子弟也。少有大度,年数岁,随王父在京口。王恭见而奇之,曰:“此兒王子师之流也。”与众人共见遗宝,咸争趋之,林子直去不顾。年十三,遇家祸,时虽逃窜,而哀号昼夜不绝声。王母谓之曰:“汝当忍死强视,何为空自殄绝。”林子曰:“家门酷横,无复假日之心,直以至仇未复,故且苟存尔。”一门既陷妖党,兄弟并应从诛,逃伏草泽,常虑及祸,而沈预家甚强富,志相陷灭。林子与诸兄昼藏夜出,即货所居宅,营墓葬父祖诸叔,凡六丧,俭而有礼。时生业已尽,老弱甚多,东土饥荒,易子而食,外迫国网,内畏强仇,沈伏山草,无所投厝。时孙恩屡出会稽,诸将东讨者相续,刘牢之、高素之放纵其下,虏暴纵横,独高祖军政严明,无所侵犯。林子乃自归曰:“妖贼扰乱,仆一门悉被驱逼,父祖诸叔,同罹祸难,犹复偷生天壤者,正以仇雠未复,亲老漂寄尔。今日见将军伐恶旌善,是有道之师,谨率老弱,归罪请命。”因流涕哽咽,三军为之感动。高祖甚奇之,谓曰:“君既是国家罪人,强雠又在乡里,唯当见随还京,可得无恙。”乃载以别船,遂尽室移京口,高祖分宅给焉。博览众书,留心文义,从高祖克京城,进平都邑。时年十八,身长七尺五寸。沈预虑林子为害,常被甲持戈。至是林子与兄田子还东报雠。五月夏节日至,预正大集会,子弟盈堂,林子兄弟挺身直入,斩预首,男女无长幼悉屠之,以预首祭父、祖墓。仍为本郡所命,毅又板为冠军参军,并不就。林子以家门荼蓼,无复仕心,高祖敦逼,至弥年不起。及高祖为扬州,辟为从事,谓曰:“卿何由遂得不仕。顷年相申,欲令万物见卿此心尔。”固辞不得已,然后就职,领建熙令,封资中县五等侯,时年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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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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