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二十四史 > 宋书 > 卷九十九:《列传第五十九》 >
弟子规

始兴王刘浚第二章 沈约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列传第五十九·始兴王刘浚第二章
      明年,浚上言:“所统吴兴郡,衿带重山,地多污泽,泉流归集,疏决迟壅,时雨未过,已至漂没。或方春辍耕,或开秋沈稼,田家徒苦,防遏无方。彼邦奥区,地沃民阜,一岁称稔,则穰被京城;时或水潦,由数郡为灾。顷年以来,俭多丰寡,虽赈赉周给,倾耗国储,公私之弊,方在未已。州民姚峤比通便宜,以为二吴、晋陵、义兴四郡,同注太湖,而松江沪渎壅噎不利,故处处涌溢,浸渍成灾。欲从武康珝溪开漕谷湖,直出海口,一百余里,穿渠浛必无阂滞。自去践行量度,二十许载。去十一年大水,已诣前刺史臣义康欲陈此计,即遣主簿盛昙泰随峤周行,互生疑难,议遂寝息。既事关大利,宜加研尽,登遣议曹从事史虞长孙与吴兴太守孔山士同共履行,准望地势,格评高下,其川源由历,莫不践校,图画形便,详加算考,如所较量,决谓可立。寻四郡同患,非独吴兴,若此浛获通,列邦蒙益。不有暂劳,无由永晏。然兴创事大,图始当难。今欲且开小漕,观试流势,辄差乌程、武康、东迁三县近民,即时营作。若宜更增广,寻更列言。昔郑国敌将,史起毕忠,一开其说,万世为利。峤之所建,虽侧刍荛,如或非妄,庶几可立。”从之;功竟不立。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