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二十四史 > 宋书 > 卷九十八:《列传第五十八》 >
弟子规

略阳清水氐杨氏第十五章 沈约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列传第五十八·略阳清水氐杨氏第十五章
      孝建二年,以保宗子元和为征虏将军,以头为辅国将军。元和继杨氏正统,群氐欲相宗推,年小才弱,不能绥御所部,头母妻子弟并为索虏所执,头至诚奉顺,无所顾怀。朝廷既不正元和号位,部落未有定主,雍州刺史王玄谟上表曰:“被敕令臣遣使与杨元和、杨头相闻,并致信饷。即遣中军行参军吕智宗赍书并信等,亦自遣使随智宗。及头语智宗,顷破家为国,母妻子弟并坠没虏中,不顾孝道,陈力边捍,竭忠尽诚,未为朝廷所识。若以元和承统,宜授王爵;若以其年小未堪大任,则应别有所委。顷来公私纷纭,华、戎交构,皆此之由。臣伏寻头元嘉以来,实有忠诚于国,弃亲遗爱,诚在可嘉。氐、羌负远,又与虏咫尺,急之则反,缓之则怨。观头使人言语,不敢便望仇池公,所希政在西秦州假节而已。如臣愚见,蕃捍汉川,使无虑患,头实有力,四千户荒州,殆不足吝。元和小弱,若未可专委。复数年之后,必堪嗣业,用之不难。若才用不称,则应归头。若茄芦不守,汉川亦无立理。”上不许。其后立元和为武都王,治白水,不能自立,复走奔索虏。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