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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七十七章 既而晋安王子勋事平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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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五十五·第七十七章
      既而晋安王子勋事平,太宗遣张永、沈攸之北讨,薛安都大惧,遣使引虏。虏遣万骑救之,永、攸之败退;虏攻青、冀二州,并克,执沈文秀、崔道固。又下书:朕承天序,临御兆民,思阐皇风,以隆治道。而荆吴僭傲,跨歭一方,天降其殃,以罚有罪,篡戮发于萧墙,毒害婴于群庶。徐州刺史薛安都、司州刺史常珍奇,深体逆顺,归诚献款。遭难已久,饥馑荐臻,或以糊口之功,私力窃盗;或不识王命,藏窜山薮;或为囚徒,先被执系,元元之命,甚可哀愍。其曲赦淮北三州之民,自天安二年正月三十日壬寅昧爽以前,诸犯死罪以下,系囚见徒,一切原遣。唯子杀父母,孙杀祖父母,弟杀兄,妻杀夫,奴杀主,不从赦例。若亡命山泽,百日不首,复其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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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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