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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五十八章 我往之日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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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五十五·第五十八章
      我往之日,彼作何方计,为堑城自守,为筑垣以自鄣也。彼土小雨,水便迫掖,彼能水中射我也。我显然往取扬州,不若彼翳行窃步也。彼来侦谍,我已禽之放还,其人目所尽见,委曲善问之。彼前使裴方明取仇池,既得,疾其勇功,不能容。有臣如此,尚杀之,乌得与我校邪!彼非敌也。彼常愿欲共我一过交战,我亦不痴,复不是苻坚。何时与彼交战,昼则遣骑围绕,夜则离彼百里宿去,彼人民好,降我者驱来,不好者尽刺杀之。近有谷米,我都啖尽,彼军复欲食啖何物,能过十日邪?彼吴人正有斫营伎,我亦知彼情,离彼百里止宿,虽彼军三里安逻,使首尾相次,募人裁五十里,天自明去,此募人头何得不输我也。彼谓我攻城日,当掘堑围守,欲出来斫营,我亦不近城围彼,止筑堤引水,灌城取之。彼扬州城南北门有两江水,此二水引用,自可如人意也。知彼公时旧臣,都已杀尽,彼臣若在,年几虽老,犹有智策,今已杀尽,岂不天资我也。取彼亦不须我兵刃,此有能祝婆罗门,使鬼缚彼送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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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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