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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五十三章 焘遣从弟永昌王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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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五十五·第五十三章
      焘遣从弟永昌王库仁真步骑万余,将所略六郡口,北屯汝阳。时世祖镇彭城,太祖遣队主吴香炉乘驿敕世祖,遣千骑,赍三日粮袭之。世祖发百里内马,得千五百匹。众议举别驾刘延孙为元帅,延孙辞不肯行,举参军刘泰之自代。世祖以问司马王玄谟、长史张暢,暢等并赞成之。乃分为五军,以泰之为元帅,与安北骑兵行参军垣谦之、田曹行参军臧肇之、集曹行参军尹定、武陵国左常侍杜幼文五人,各领其一。谦之领泰之军嗣殿中将军程天祚督战,至谯城,更简阅人马,得精骑千一百匹,直向汝阳。虏不意奇兵从北来,大营在汝阳北,去城三里许。泰之等至,虏都不觉,驰入袭之,杀三千余人,烧其辎重。营内有数区氈屋,屋中皆有帐,器仗甚精,食具皆是金银,帐内诸大主帅,悉杀之。诸亡口悉得东走,大呼云:“官军痛与手。”虏众一时奔散,因追之,行已经日,人马疲倦,引还汝南。城内有虏一幢,马步可五百,登城望知泰之无后继,又有别帅钜鹿公余嵩自虎牢至,因引出击泰之。泰之军未食,旦战已疲劳,结阵未及定,垣谦之先退,因是惊乱,弃仗奔走。行迷道趋溵水,水深岸高,人马悉走水争渡,泰之独不去,曰:“丧败如此,何面复还。”下马坐地,为虏所杀。肇之溺水死,天祚为虏所执,谦之、定、幼文及将士免者九百余人,马至者四百匹。世祖降安北之号为镇军将军,玄谟、延孙免官,暢免所领沛郡,谦之伏诛,定、幼文付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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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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