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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六章 高祖东还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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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五十五·第十六章
      高祖东还,以德祖督司州之河东平阳二郡诸军、辅国将军、河东太守,代并州刺史刘遵考戍蒲坂。长安不守,合部曲还彭城,除世子中兵参军,将军如故。又除督司州之河东平阳河北雍州之京兆豫州之颍川兗州之陈留九郡军事、荥阳太守,将军如故,又加京兆太守。高祖践阼,进号冠军。论前后功,封观阳县男,食邑四百户。又除督司雍并三州豫州之颍川兗州之陈留诸军事、司州刺史,将军如故。太祖元嘉六年,死于虏中,时年六十五。世祖大明元年,以德祖弟子熙祚第二息诩之绍德祖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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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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