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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阮佃夫第五章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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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五十四·阮佃夫第五章
      时佃夫、王道隆、杨运长并执权柄,亚于人主。巢、戴大明之世方之蔑如也。尝值正旦应合朔,尚书奏迁元会,佃夫曰:“元正庆会,国之大礼,何不迁合朔日邪?”其不稽古如此。大通货贿,凡事非重赂不行。人有饷绢二百匹,嫌少,不答书。宅舍园池,诸王邸第莫及。妓女数十,艺貌冠绝当时,金玉锦绣之饰,宫掖不逮也。每制一衣,造一物,京邑莫不法效焉。于宅内开渎,东出十许里,塘岸整洁,泛轻舟,奏女乐。中书舍人刘休尝诣之,值佃夫出行,中路相逢,要休同反;就席,便命施设,一时珍羞,莫不毕备。凡诸火剂,并皆始熟,如此者数十种。佃夫尝作数十人馔,以待宾客,故造次便办,类皆如此,虽晋世王、石,不能过也。泰始初,军功既多,爵秩无序,佃夫仆从附隶,皆受不次之位。捉车人虎贲中郎,傍马者员外郎。朝士贵贱,莫不自结,而矜傲无所降意,入其室者,唯吴兴沈勃、吴郡张澹数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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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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