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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阮佃夫第三章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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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五十四·阮佃夫第三章
      时巫觋云:“后堂有鬼。”其夕,帝于竹林堂前,与巫共射之。建安王休仁等山阴主并从。帝素不说寂之,见辄切齿。寂之既与佃夫成谋,又虑祸至,抽刀前入;姜产之随其后,淳于文祖、缪方盛、周登之、富灵符、聂庆、田嗣、王敬则、俞道龙、宋逵之又继进。休仁闻行声甚疾,谓休祐曰:“事作矣。”相随奔景阳山。帝见寂之至,引弓射之,不中,乃走,寂之追而殒之。事定,宣令宿卫曰:“湘东王受太后令,除狂主。今已平定。”太宗即位,论功行赏,寿寂之封应城县侯,食邑千户;姜产之汝南县侯,佃夫建城县侯,食邑八百户。王道隆吴平县侯,淳于文祖阳城县侯,食邑各五百户。李道兒新涂县侯,缪方盛刘阳县侯,周登之曲陵县侯,食邑各四百户。富灵符惠怀县子,聂庆建阳县子,田嗣将乐县子,王敬则重安县子,俞道龙茶陵县子,宋逵之零陵县子,食邑各三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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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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